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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2023年3月商业门面招租部分门面废标公告
 
[栏目名称: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3/04/21 08:27:59]  [作者:]   [点击:]


湖南文理学院20233月商业门面招租项目于202341日完成了竞租,确定了各门面的中标人,发布了中标公告。经多次联系,截至418日,仍有4个门面的中标人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根据《湖南文理学院20233月商业门面招租公告》第六条第5点及第七条的规定,我校现将该4个门面作废标处理,并将该4个门面的中标人列入我校招投标黑名单,所交该门面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情况见下表。

废标门面及列入黑名单人员信息

门面序号

门面名称

中标人

身份证号

7

新校区十五舍超市

x

430103xxxxxxxx2024

11

新校区四食堂旁3号门面

x

430702xxxxxxxx0014

12

新校区10-12舍间2

x

430725xxxxxxxx3279

18

滨湖东路A3

x

432422xxxxxxxx2536

附:湖南文理学院20233月商业门面招租公告第六条第5点及第七条内容。

湖南文理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2023421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20233月商业门面招租公告第六条第5点及第七条内容。

第六条 竞价

5.招租方会在招租竞价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中标公告,学校工作人员也会电话通知各中标人中标结果,请各中标人保持电话畅通,中标人接到学校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须到我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逸夫楼A411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我公司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合同模本见下文),经营期间必须遵守《湖南文理学院经营性门面(商业网点)管理规定》(见附件3)。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单或不按规定签订合同,学校将按违约处理,凡不认同者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竞价人开标后无正当理由撤出竞价,或中标后30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招租人有权作废标处理,所交该门面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竞价人纳入学院招投标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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