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10吨每天实验室污水处理”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HR(2022)CG-60)于2022年9月1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了湖南盛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并发布了中标公告。学校多次与中标公司联系,截至2023年4月21日,该公司仍未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我校签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以及“10吨每天实验室污水处理”项目磋商文件磋商须知正文第40.4条第1款规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湖南盛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列入我校采购黑名单,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参加我校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湖南文理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2023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