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学生宿舍热水、直饮水设备报废处置项目
标的范围:湖南文理学院东院所有热水、直饮水设备,西院部分热水、直饮水设备(西院不含2021年以来投入新设备),具体以实物清单和现场踏勘情况为准
最低报价:215778元(东校区设备底价:32603元,西校区设备底价:183175元)
更正内容:
原竞价文件中“二、投标须知 1.投标资格要求”中的第(1)条内容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回收公司,经营范围应包括上述废旧物资回收项目等。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更正为: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注意。
湖南文理学院资产管理与招投标处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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