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文理学院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湖南文理学院对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预算结算审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湖南文理学院
二、招标人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基建维修工程预算结算审计等造价咨询服务
四、招标编号:WLZBGC2018023
五、招标项目内容:
为规范工程建设,控制工程造价以招标方式选择两家工程预算、决算造价咨询单位,服务于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主要开展概算审核、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预(结)算审核等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本项目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预算结算审计(招标人根据审计质量实施实际情况确定分配审计任务)。
六、招标服务期限:签订合同日起— 2020年 12 月31日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常德市设有服务机构的中国企业法人。
2、投标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验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在10人(含)以上,且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是在投标人公司注册,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事件问题的。
9、相关承诺:投标人须承诺在取得本项目入围资格后,在服务期限内随时满足并保证招标人的服务要求,且不要求招标人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授予实际服务合同及年度内授予服务合同总金额。投标人在取得本项目入围资格后,招标人将全方面核查其投标文件中所报业绩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真伪,如招标人发现其投标内容存在虚假投标行为,并查证属实,将取消其入围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处理。其入围资格由靠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
八、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原件供招标人验证: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原件。
3、项目负责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在本单位注册证书。
4、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
5、2015—2017年承接的类似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合同原件(具体要求见综合评分表)。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8、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9、投标人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合同。
九、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文理学院逸夫楼A411
3、要求:
(1)投标人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投标人需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必须在2018年11月25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之前公对公转账到湖南文理学院指定账户,以账户到帐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提供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丧失投标资格。
开 户 名:湖南文理学院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德武陵支行
银 行 帐号:4305 0168 6143 0000 0132
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请至少于开标前一周告知招标人联系人,以维护投标人诚信经营声誉,同时便于招标人组织招标活动。
5、联系人:齐老师,电话:0736-7186063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评标时间、地点: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数量: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6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地点:逸夫楼A407
(3)递交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文本一份正本、肆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投标文件须密封后提交。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
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
3、开标地点:招投标管理中心评标室A407
4、评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15:00(北京时间) 。
5、评标地点:招投标管理中心评标室A407
6、规定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十二、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视同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选择排名在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体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7日
发布媒体:http://ztb.hu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