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需要,湖南文理学院拟征集建筑工程设计公司。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活动。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具备相应的预算编制咨询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文理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办公室(逸夫楼A410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湖南文理学院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13日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湖南文理学院征集建筑工程设计公司的公告,知悉供应商参与此次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按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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